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工作职能
发布时间:2019-07-01 11:13:29 作者: 来源: 点击:

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工作职能

1.教研室是系(部)领导下直接承担教学任务、科学研究、师资培训等工作的基层组织。教研室的设置由系(部)主任建议报主管院长批准。

2.教研室要做好课程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。合理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;制订、审定学期授课计划;检查备课情况;随时了解课堂教学情况;组织教师听课;开展教学检查工作;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意见;审阅试题;帮助解决教学过程中教学设备、手段等方面的问题。

3.教研室开展课程建设工作。制定课程建设规划;制订或修订课程(含实践性环节)教学大纲和其它教学文件;编写和选用教材;置备教具、教学软件及幻灯片、录像片等电化教学资料;开展试卷库、试题库的建设。

4.专业教研室要在系领导下开展专业建设工作。在系领导下制订与执行专业建设规划;进行专业教学计划的优化、修订;进行开设新专业(专业方向)的可行性研究。

5.教研室要积极开展教研活动。通过组织集体备课和专题教学研究,分析教学内容的重点、难点,主要传授的知识点和技能点,明确教学目的,特别要注意根据专业发展和社会需要,不断更新教学内容、改进教学方法;要组织教研室内部教学经验交流、开展观摩教学等活动,努力提高教研室整体教学水平。

6.教研室要搞好教师队伍建设工作。协助系(部)主任制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;制订年度师资培训计划加强对教师的培养,为新教师选定教学导师,帮助他们掌握并改进工作;组织好拟进教师的试讲工作,并对其进行教学能力分析鉴定。

7.教研室要加强内部管理工作。拟订每学期的教学工作计划;期中要有检查,期末要有工作总结;做好教研室的防火防盗工作。

8.教研室设主任1 人,教师人数多的可设副主任1 名。教研室主任、副主任由系主任提名,主管校长批准,任期与系(部)主任同步。系(部)主任要聘任有较高教学水平和丰富教学经验、作风正派,责任心和组织能力强(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)的教师担任教研室正、副主任。

9.教研室主任是教研室工作的组织者和带头人。教研室主任应负责根据教研室工作计划分配工作,并进行检查督促。负责审批教研室所编写的教学文件(如大纲、学期授课计划)负责审批期末考试试卷;负责审批、选定教材。

10.教研室主任对本教研室人员的聘任或补充考核、转正、定级、晋升、获奖等有签署意见的职责和权力。系(部)和有关部门应把教研室的意见视为重要的参考意见。